【女王誕生】
作者:不詳
字數:3千
戀愛中的女孩,是最幸福的,最快樂的,最嬌貴的。無論她的要求多么的荒誕,多么的不近情理,他都會毫無怨言地接受,老老實實的照做。阿奴住進我家后,就在我學習的房間里支了一個行軍床,任性的我常常毫無緣由的虐待他取樂。針扎屁股、鉗夾身上的肉、穿著高跟鞋踩阿奴平放在地上的手指、腳趾,讓他趴在地上象狗一樣地吃飯,吃我腳丫子踩過的東西,吃我吐出來的東西,甚至讓他做人椅,騎著他寫作業,讓他做馬,供我騎著玩。他都默默地心甘情愿的去做,從無反抗的意思。這時的我簡直就是「旦已」就是武則天,說一不二,實現了我的帝王、皇室生活夢。據有關資料記載,自二十個世紀以來,大家都知道男人很賤。馬索(Masoch)說過這樣的一句話:「女人要么是奴隸,要么是暴君,但絕對不是男人的伴侶。」 他是十九世紀奧地利一本小說《穿獸皮的維納斯》的作者,「被虐癥」的英文masochism就是以他的姓為字源,而SM里冷酷女王的裝扮和行頭,也正是他小說里的描述。我當然不愿意做男人的奴隸,我要做暴君。沒聽過十九世紀歐洲盛行的「鞭笞之愛」嗎?大思想家盧梭最了解那種被女人鞭打的快感了,在《懺悔錄》里早已都自我招供。還有十五、十六世紀的「騎士之愛」那也是一種「精神被虐癥」證明了男人有明顯的「被虐本質」我就要鞭打男人,騎乘男人。自從1967年紐約出現了定期玩SM(虐待——被虐癖)的TES團體后,到了1986年就有了三百名會員;據說絕大多數的男性會員都希望扮演「被虐」角色,而一半以上的女性會員希望扮演「虐待」角色,大家這才發現有被虐傾向的,其實是男人。高貴的女人們,你愿意做男人的奴隸嗎?不愿意?那你還等什么?穿上緊身獸皮手執帶刺的皮鞭,用長筒皮靴的高跟踐踏男人,然后殘酷地微笑著看男人匍匐在地上求你繼續……沒有衣服、皮鞭嗎?找都市,她應該有賣的。阿奴和迎春為了取悅我,博得我的歡心,都主動地開始跪著服伺我了,供我虐待淫樂。 清晨,他倆雙雙地跪在地上,磕頭請我起床,待我醒了迎春給我扶起來后,阿奴就會把我雙腳抬到床邊,給我套上拖鞋,雖然穿拖鞋并不費勁,但這時的我無論難易,都已經不用我自己動手了。騎著阿奴洗漱,這已經是常事了,甚至連我自己都不感到新奇了,也沒有刺激的感覺了。一個捧碗,一個擎著地服伺著我吃完飯后,等我化裝的時候給我穿上絲襪,再不厭其煩地按我的著裝給我搭配鞋子,直到我滿意了為止。從我的腳受傷好了以后,雖然我的腳和以前一樣的靈活,但是上下學我再也沒有走過路,都是由阿奴背著我走,老師同學都知道我的腳受傷了,也沒有人太注意,還以為阿奴在做好事呢?這也是阿奴住進來的條件之一。早請安,晚祝福,對我三跪九拜,這是他們必做的功課。見到我雙膝跪地,用他們的賤嘴,親吻我的腳趾,這是他們的禮儀,就象我們見面握手一樣平常。
有一天,剛下第二節課,我突然感到腳很癢,就讓一名女生去叫阿奴來。女生找到阿奴說:「金蓮叫你,要你現在去我們教室里。要趕快去啊。」說完,女生就回來了。阿奴聽了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,就大步流星來到我的教室。見到我就問:「怎么了,什么事?」我坐在椅子上帶著甜甜的笑對阿奴說:「腳癢的厲害,幫我解癢。」我壞壞的笑著看著他。阿奴以為我在開玩笑,傻傻的站著就是不動。我的臉上有點掛不住了,臉色一變,「你聽到了沒有?」阿奴這才知道我是真的要他替我解癢,我的大聲一吼引來周圍不少同學的目光,阿奴的表現,讓我好失望,很下不來臺。阿奴驚訝的望著我,我的目光讓他不寒而栗。他慢慢地蹲下,解開我的旅游鞋帶,脫下棉襪仔細地查看,在我的指點下,發現腳掌上有個紅點,他快速地將嘴靠上去,用力地吸了起來,并用牙齒輕輕的咬了一咬。直到我說:「好了。」 他才松口,重新給我穿好襪子,穿上鞋系好鞋帶,紅著臉低著頭急忙跑出了教室,避開了。此后,我的惡作劇還搞過幾次,每一次他都能忍讓,順從我。如果說以前的我虐待他人是生理需要,那么這時的我虐待他人就是心理需要,這是一個質的變化,是一個由女人成為女王的變化。我可以沒有性生活,但絕對不可以沒有施虐的快感。如同陽光、空氣一樣使我離不開。說起虐待,容易使人理解為是對肉體的一種傷害。其實我一般不采用這種方式,肉體上的虐待也僅限于騎馬、跪拜、腳踩、手掐,我更喜歡施以「心靈虐待」通過溫柔的「心靈虐待」同樣可以征服阿奴他們對我的順從。冷漠:對他們態度冷漠,表情冷若冰霜,拒絕他們殷勤要求,故意當著他面同其他人親近;貶低:用自己理想的模式,或者其他人的一點長處,去苛求他,對他的那怕是一點點過錯,也要大動肝火,呵斥不己,譏諷挖苦,刻意貶損,侮辱他的人格。支配: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他,把他的精神禁錮起來,讓他唯我的意志為轉移。經過潛移默化的訓練,他自然而然地就會接受你家中環境教給他的一切。陳姨教會了迎春,迎春教會了阿奴,阿奴發展了服伺方式,既而教會了使女,使女現在教導著婢女,我想婢女用不了多久,也會和他們一樣。還用我親自動手虐待他們嗎? 本文來自阿奴就要畢業了,是在校讀書的最后一年,他比我大二屆。因為在大學時參加了89學潮去了天安門,畢業后要送會農村老家,阿奴不想回去,就要留在我家陪我,當時我分別找了爺爺、爸爸幫助阿奴聯系工作,但都被拒絕了,并且不許我同他來往,更不許我同他談戀愛。其實,他們是想讓我嫁給他戰友的兒子,一個軍校畢業的連級軍官。為了拆散我倆,爸爸來了,爺爺也來了,我就是不答應。無奈之中我公開謊稱我倆同居了,你們趕阿奴走,我學也不上了,現在就和阿奴回農村,阿奴到哪我到哪。我強硬的反抗,又迎來了勝利,他們妥協了。為了不讓我在校時就和阿奴同居,他們把阿奴帶到了我的家鄉,因為學潮的事情,政府機關阿奴是進不去的,爺爺給阿奴聯系到了商業單位,總算是讓阿奴在城市里落戶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