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尚纏足的原因    纏足,是一種摧殘肢體正常發育的行為。纏足的女子要從幼年開始裹束自己的腳,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,使之畸形。纏足后的一雙小腳,不僅在實際生活中有種種不便,而且在整個裹腳過程中,婦女要承受極大的傷殘痛苦。這種毫無實際效用,又使承受者極端痛苦的事,為什幺會普遍流行,成為社會風俗,綿綿數百年呢?    究其原因,大致有四:    一是有利于把婦女禁錮在閨閣之中,對她們的活動范圍加以嚴格的限制,以符合「三從四德」的禮教,從而達到按男子的欲望獨占其貞操的目的。元代伊世珍的《瑯環記》說:「吾聞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輕舉也,是以裹其足,故所居不過閨閣之內,欲出則有幃車之載,是以無事于足也。」又如《女兒經》中說:「為什事,裹了足?不因好看如弓曲;恐她輕走出房門,千纏萬裹來拘束。」           二是由此引起婦女本身體態和性生理等變化,從而更好地承當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。因為纏足以后,足的形狀成為畸形,當足部接觸地面時,全身的重量集中于踵部。也就是說,纏足后的女子是用踵部走路的,因此,每走一部,就會牽動腰髖部,長此以往,使婦女的腰髖部發達,影響骨盆,那幺,對婦女的性以及生育都有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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