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面容。

  已經有過百名網友看過這帖子。眾網友七嘴八舌、熱烈回應,除了很多人叫
好外,一些網友的回帖更看得我「膽顫心驚」:

  「她究竟有沒有家教,穿短得露出屁股的短裙,還這麼不雅地大剌剌模樣的
張大雙腿來坐!她不害臊嗎?不懂『丑』字怎麼樣寫嗎?」

  「她是不是恨男人恨得發瘋了?大庭廣眾竟然坐得這樣失儀,一定是想勾引
男人!」

  「她明擺著是發姣,樓主為什麼不馬上拖她到後樓梯去『就地正法』,當場
解決了她呢?」

  「這些引人犯罪的暴露狂,如果給我碰上,必定聯袂三五友好,當眾輪奸了
她,殺一警百!」

  「其實,她會否其實是男人,故意扮成『玉女』,招引結識『男朋友』?」

  「這麼恐怖?光是想想這『蕩婦』原來是男人扮的,心里已經發毛!」

  一提到男扮女裝,竟激起他們的「公憤」。

  「『國之將亡、必出妖孽!』我最鄙視這些易服癖。他們的所作所為,有辱
我們男人的名譽、喪失我們男人的尊嚴,所以他們根本再沒資格當男人。既然他
們愛穿裙子,我說乾脆把他們全閹了成為女人,以警效尤!」

  「對!這些不男不女,真是『閹』有余辜!」﹝我心想:我只聽說過「死有
余辜」。﹞

  「不如先將她﹝他?﹞拖入廁所,脫光衣裙驗明正身。然後來一個『男閹女
奸』:是男的話,既然愛穿裙子,就替他圓了女生夢;是女的話,既然愛勾引男
人,兄弟們就好好喂飽她!」

  幸虧這批熱血網友當時都不在場,否則我的女裝謝罪,隨時弄假成真

  隔日,我上網一搜尋,也找到了我那段「警世宣傳」短片。即使我的面孔被
方格掩藏了,憑藉著我的嗓音,熟悉我的人仍然可以辨認出了我。但愿所有認識
我的人,都看不到這段令我「恥為男生」的短片吧!

  我再也不敢回到那間「麥記」和那間時裝店的附近,以免被人認出。

  * * * * *

  這個故事教訓我們:不應該偷窺女生。但若然真要偷窺,也千萬別落在受害
人手上,特別是一些膽識過人而又創意無限的女中豪杰,以免重蹈在下的覆轍。

  今時今日,女生們已經不再是一味忍氣吞聲、逆來順受的小可憐蟲。 一發
威時,她們非常厲害,可真是招惹不得唷!﹝除非你不介意讓她們閹了,成為她
們的好姊妹!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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