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黑色星期五】作者:不詳字數:1萬安迪不相信13日星期五的傳說,他認為這些都是愚蠢的迷信。但是在這個13號的星期五,他的生活永遠的改變了。起初,他在開車去全國銷售會議的路上,剛走了一大半,就聽到會議取消的消息,衛星導航系統閃起紅燈,停止工作,他不得不掏出老地圖尋找回家的路。他迷路了,真的迷路了。他試圖抄近路穿過荒原,但眼前的景象越來越陌生,他一定在某個轉彎口弄錯了方向,他徒勞的搜索地圖,想弄清自己到底在哪里。這條「捷徑」沒有讓他更快到家,反而多花了他幾個小時找路;天色已晚,雨刷默默掃著大風從北方吹來的雨水。他透過窗戶向外窺視,嘆了口氣,絕望的再看一眼地圖。如果情況較好,他現在在北約克郡的荒原,但是,雨刷越來越難以對抗持續不斷的大雨,眼前不斷出現的石墻越來越模糊,安迪現在沒有任何希望回到交通干道上。 命運奏響了她殘酷的序章。穿過一個路上突然的轉彎后,他的發動機熄火,燈光寂滅,他籠罩在雨的世界里,只能聽見滴答聲。「該死,該死,該死,該死,該死!」安迪憤怒的用拳頭捶打方向盤,但無濟于事。他強迫自己冷靜下來,憤怒解決不了問題,他必須想辦法逃脫目前的困境。他掏出手機,但沒有信號,無疑這里甚至沒有基站。他冷靜下來思索:他可以坐在這里,直到有人過來救他,或者他可以步行出去主動求救。他已經很長時間沒有看到一輛車,沒有人會糊涂到在現在的天氣下走這條路。總之,他不能就這樣坐著干等,他認為自己是個猛男,孔武有力,所以這沒什么,他可以下車步行。他打開門往外看,但立刻被瓢潑大雨嚇了回去,在這樣的雨中行走無異于游泳,5秒之內他就會全身濕透,算了,還是走吧。他離開車子,把它推到路邊,鎖好門。天光迅速暗淡,就在安迪開始懷疑自己難道真的要在車上過夜時,感謝老天,他看到了燈光。沒有多遠,不會超過一百碼,就在道路的不遠處。它大概是一間農舍,上帝啊希望它是一間農舍,這樣他就可以在谷倉過夜。他拉起衣領,讓自己看上去稍微體面一些,然后艱難的在風雨中穿行。他來到門口,可以看到這的確是一間房子,光是從樓上的窗口射出來的,樓下似乎沒有活物。他打開門,被門檻絆了一下,里面是一個小院子,他打著冷顫,瑟縮的拾起一個老式的公羊頭形的門環。他用門環敲打門,卻只有沉默,所以他再次用力敲打,這個時候,他看到里面有一道光線慢慢走近。門開了一條縫,一個看不見的人在里面凝視著他。 「請你,幫幫我」,安迪說,寒冷,全身淋濕,風卷走了他所有的熱量,他幾乎語無倫次的在說話。「我的車……在車道……拋錨……需要電電電話……」

門立刻打開,他看到一個身材高大,不能確定年齡的瘦女人。她很修長,烏黑的頭發,黑眼睛。她穿著某種長袍,看上去就像是嬤嬤,但安迪心想,在自己的家里她可以隨便穿什么都無所謂。她舉起在風中搖曳的蠟燭,看著他。「可憐的人,看你現在的樣子!」女人喊道,「進來,馬上進來。我們必須把你弄干。這里,這邊走。」這位女子站在一邊,示意他沿著幽暗的走廊進入一個半開的門。安迪站在鞋墊上,不住感謝讓他脫離了暴雨的女人。「噢,別擔心。進去吧,我會給你一條毛巾。」安迪輕手輕腳的穿過走廊進入那個門。眼前豁然開朗,他來到一個很大的房間,壁爐里的火焰正熊熊燃燒。其他的光源只有蠟燭,安迪推測他們可能停電了,在這種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地方什么都可能發生。火光照出三個高背扶手椅,當他走近時,兩個女人站起來歡迎他。她們穿著長袍,像他見到的第一個女人那樣。事實上,她們都有一頭黑黑的長發,同樣又高又瘦。安迪想她們可能是姐妹。 本文來自「進來,進來。自己去烤火吧。」一個女人說。「你一定渾身濕透了,真是糟糕的夜晚。脫下你的衣服吧。」她伸手接過安迪的領帶。然后,她幫助安迪脫下他的外套。安迪有些擔心,畢竟他的信用卡和錢包都在口袋里。但他無法拒絕這樣的盛情款待,那很無禮,再說他渾身濕透了。他艱難的脫下外套,這時第一個女人回來了,拿著一條毛巾和睡衣。「啊,好多了。現在把剩下那些濕衣服都脫掉吧,濕衣服會淹死你,我不會讓那種事發生。」她遞給安迪毛巾,把睡衣放在椅子扶手上,安迪擦頭發的時候,她跪在他面前,幫他拖掉鞋。這沒有問題,但是,女人脫下他的鞋子和襪子后,開始解開他的皮帶。「額……」安迪結巴。他對現在的狀況不知所措。「別傻了,男人。」女人生氣的回答。「我們什么沒見過,如果不讓我們掛起來晾,你的褲子永遠不會干。現在,別害羞。脫掉它們,穿上睡衣。」 又一次,他感到自己不能無禮的拒絕這樣熱情好客的主人,女人說話的語調就像她童年時的小學老師,叉著腰,不多廢話,要求他服從。他快速脫掉濕透的襯衫和褲子,穿上睡衣,試圖保持一點尊嚴。女人拿走了他的衣物,掛在門上。「現在,我們要等著它干。愛麗絲,為什么不讓我們的客人喝一杯?我敢肯定,他也想喝一杯。」那個迎接他的女人應該是愛麗絲,她走到房子的一側,沒有問安迪他想喝什么,就為他倒滿了一杯飲料。她回來時,遞給安迪一個裝滿琥珀色液體的杯子。「這個,喝掉它,它會讓你暖和。」她說。安迪拿起他的飲料,慢慢喝下去。也許是某種威士忌,但他以前肯定沒喝過,還挺好喝的,他感到溫暖的酒精在血管中流淌。門開了,女人回來站在他的身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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